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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实验中学获济南市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”称号
时 间:2018-01-08 04:32:18    来 源:    字体:[增加 减小] 打印1月6日上午,济南全市经济工作暨“四个中心”建设推进大会召开。会上,传达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精神,表扬了济南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山东省实验中学因在创城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授予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创城工作,严格贯彻、精准对标、不打折扣地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任务。学校紧密围绕文明校园六大方面的评价标准,拆解成16大项100余小项任务具体划分给各个部门,层层传导压力、步步压实责任。学校严格按照实地检查标准,认真布置校园宣传环境,着力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;精心准备创建工作材料,专门制作了《山东省文明创建总体概况》小册;深入开展读书节、科技节、体育节、艺术节、清明诗会、红五月朗诵会、“文明泉城我先行”、“小手拉大手”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活动,引领师生走出校园、走入社区,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。
省实验中学不仅仅是创城工作的参与者,更是创城工作的受益者。在积极参与创城的过程中,学校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,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,获得了来自社会各界以及上级领导的广泛肯定。省实验中学荣获首届“全国文明校园”,党委书记、校长韩相河随同王文涛书记参加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,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。省实验中学还荣获全国首批“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学校”、 “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”、“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”、全省首批“山东省德耀齐鲁道德示范基地”,语文组荣获“山东省工人先锋队号先进集体”称号。继“学长制”成为全市首张德育名片后,省实验中学“实验学子修身行动”作为德育品牌活动也在全市进行推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