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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魂不朽 爱留人间 | 缅怀战友王岩松同志
时 间:2018-08-08 04:01:10    来 源:实中校友网    字体:[增加 减小] 打印王岩松,山东省实验中学89届校友,一级警督,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原副总队长,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,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山东省公安厅派驻东明县菜园集镇北东村“第一书记”。2017年9月7日因肝癌医治无效在山东电力中心医院去世,遗体、角膜全部捐献济南市红十字会。他用他短暂而又精彩的一生,向世人阐述什么叫做大爱无边。
爱岗敬业,屡破大案,
他是忘我奋斗的公安战士
在26年的公安经侦工作生涯中,王岩松同志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忠诚本色,带队侦破了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经济犯罪案件,为国家和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,有力服务了中央反腐败工作大局。
他始终保持对经济犯罪的敏锐关注和深入研究,不断创新工作理念,积极探索新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方法,成功指导侦破了全国第一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、全省第一起内幕交易案件、全省第一个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逮捕的违法发放贷款案件,为全国、全省经侦部门侦办此类案件树立了标杆,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借鉴,受到上级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。
他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、个人二等功一次、个人三等功四次,被省公安厅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,并数次获得嘉奖,多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。
心系群众,贴心服务,
他是行走田间的“第一书记”
2012年4月,王岩松同志在山东省委创先争优活动中被选派为“第一书记”,赴菏泽市东明县菜园集镇北东村任职,肩负起帮助当地“抓党建促脱贫”的重任。
他看到北东小学简陋的教学条件后,为了给孩子们提供了舒适的学习环境,为了带领当地村民致富,他联系银行为村里解决“小微贷款”问题,带领村民搞养殖和特色种植。为了完善村里的基础设施,他多方协调,帮助村里硬化道路,修建健身广场,安装健身器材,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。
面对当地艰苦的条件,他自发将被褥、军大衣以及省委组织部拨付给“第一书记”的办公经费尽数捐出,支援村集体建设。挂职结束后,王岩松同志心里仍挂念村里的百姓,积极为村里到省城看病的村民们联系医院并带头捐款,尽最大努力提供帮助。
顽强抗争,无私付出,
他是不计回报的奉献者
因常年加班加点工作,王岩松同志的身体亮起了红灯。2014年10月,在体检中他被确诊罹患中分化肝细胞性肝癌并赴北京手术。术后仅休息三个月,他就不顾家人反对返回工作岗位。他仍然像一名战士冲锋在前,先后带领专案组赴广东、湖南、北京等地调查取证、蹲守抓捕,与专案组同志们一起风餐露宿,加班熬夜。有时实在体力不支,他走走停停,咬牙坚持,从不喊苦喊累。
2016年癌症复发后,王岩松同志再次入院治疗,在与病魔顽强抗争的同时,他毅然决定捐献遗体和角膜,把自己的全部奉献给社会。他忍着病痛联系了济南市红十字会,并耐心说服家人同意,最终签署了捐献承诺书和申请表。2017年9月7日中午12时许,家人替王岩松同志完成遗体捐献。
王岩松同志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他热爱的公安事业,奉献给了群众和社会。让我们一起缅怀这位尽职尽责的人民警察,愿他在天堂安息。
战友,一路好走!
摘自:山东经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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